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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乱停乱放“老年代步车”隐患多 引导市民不买不开不坐
来源:江西日报作者:洞察网2021-07-02 10:41:49

在南昌街头,时常可以见到挂着“接送孩子上学”的“老年代步车”(微型低速电动三轮或四轮车)。这些“老年代步车”外形酷似汽车,不挂号牌不买保险,驾驶人也没有驾照。这种车辆在街头行驶,给交通安全带来相当大的隐患。尽管交警一再整治,但由于无法禁止销售,加上一些商家虚假宣传,导致城区“老年代步车”屡禁不止。为改变这种状况,6月25日,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和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行动,除加强路面整治力量外,还召开“老年代步车”经营企业约谈会,并从销售环节开始把好关,严禁“老年代步车”在市区行驶。

事故频发

“老年代步车”安全成问题

6月29日8时,记者在南昌市朝阳洲中路看见,几辆“老年代步车”在路上行驶,有的行驶在非机动车道,有的则大摇大摆在机动车中间穿行。

“我年纪大了,家人不让我开汽车,开个这样的小车代步也挺舒适的。”市民熊大爷说,“老年代步车”不要上牌,也不要考驾照,非常方便。

像熊大爷想的一样,“老年代步车”的购买者大多看中了其“无牌无证”“乱停乱放”的“便利”,而这恰恰也是令管理部门头疼的“痛点”。

“近年来,此类车辆的保有量无序快速增长,加剧了城市拥堵,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也呈快速上升态势,严重影响城市绿色交通、慢行交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热点,北京、湖南等省市都在开展调研试点和综合整治,效果显著。”南昌市交管局副局长邓志勇介绍,2018年国家工信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老年代步车无论是三轮还是四轮的,均属于机动车范畴,其中三轮电动车(燃油车)属于摩托车范畴,四轮电动车属于汽车范畴。“因‘老年代步车’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所以其产品的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技术标准,上路行驶时安全性能差、事故高发频发。据统计,南昌市自2019年以来发生的‘老年代步车’伤亡事故中,60岁以上驾驶人占61.1%,50岁至59岁的占25%,此类车辆的驾驶人大多年龄偏大,身体条件差、反应能力低、法制意识薄弱等,极易诱发各类事故发生。且这类车辆无法上牌、无法购买保险,在事故处理中易因赔偿能力不足而引发社会矛盾。”邓志勇向记者表示。

集中整治

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

为给到处游走的“老年代步车”踩下“刹车”,2020年6月,南昌市交管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三四轮“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的工作安排》,近日又以市道专委名义印发了《全市集中开展“老年代步车”等低速电动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对第一次违法上路的“老年代步车”进行警告处理,对第二次违法上路的进行扣车罚款处理。据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上路行驶,车辆应到公安交警部门登记上牌,驾驶人必须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南昌市城区已实施摩托车限行管理政策,驾驶摩托车在城区通行属违反限行管理政策,处200元罚款;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依法扣留车辆,并对驾驶人记12分,处200元罚款;无驾驶证驾驶三轮电动(燃油)车,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无驾驶证驾驶四轮电动车,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今年以来,南昌交警共开具警告单1800余起,暂扣“老年代步车”240余辆。

众多数据的背后是广泛的需求。目前来看,“老年代步车”在现实中确有一定市场,仅靠交警严管严查容易激化矛盾。路面民警在对辖区内“老年代步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时,也经常会遇到阻力。

“查处‘老年代步车’是一项艰巨工作,一定要态度坚决,工作细致。”西湖交警大队五中队负责人杨健告诉记者,在查扣“老年代步车”行动中,经常有些老年人质疑:车辆是自己买的,如果不允许上路行驶,为什么不管住销售?“我们虽会仔细地给老年人做解释工作,但也希望相关部门能从销售环节管控住,别把压力都集中到路面上来。”

加大宣传

引导市民不买不开不坐

与杨健一样无奈的还有市场监管部门,由于缺乏相应法规,对于这种不能在市区行驶的“老年代步车”,目前还无法禁止销售。

“对于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车和‘老年代步车’的,以及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车的,我们可以查处。但对于销售有合格证‘老年代步车’的商家,没有相关法规支持我们对其进行处罚。”南昌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些商家会把“不上牌就可以上路行驶”作为卖点,这是不允许的。“我们正在要求销售企业签订承诺书,其销售的电动三轮车、四轮电动车等车辆不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应告知购买者其车辆属性,并让购买者知晓南昌市城区已实施摩托车限行管理政策,所购车辆无法在全市城区上牌和上路行驶。同时,规范使用销售告知书,并让购买人签字。此外,严格要求商家不做所谓电动车‘不用挂牌、不用考驾照’等片面虚假宣传,以免误导消费者,欺诈消费者。”

下一步,南昌市交管局还将出台《“老年代步车”十项管理措施》,加大对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并组织人员在学校、幼儿园、小区,以及城区重点路口路段,尤其是“老年代步车”销售网点和周边道路,采取设置宣传展板和小喇叭等方式,集中开展“老年代步车”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市民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老年代步车。

邓志勇告诉记者:“我们将对涉及‘老年代步车’的交通事故开展深度调查,结合外地相关诉讼案例,引导驾驶人和受害方对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发起诉讼,追究违规生产、销售‘老年代步车’企业的相关责任。”

记者手记

管好源头 完善体系

“老年代步车”造型小巧,行驶速度不慢,停车便捷,关键还能遮风挡雨,方便自己出行或接送孩子,解决了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的难题。特别是“老年代步车”不用上牌,驾驶人不用考证,加上之前一直没有有效监管,导致越来越多的“老年代步车”流入市场。

明明不能上路,却可以公开销售,造成的后果就是路面民警查扣此类车辆时引发矛盾,或是使居民高价买来的车辆闲置在家。不管是哪种结果,这种准卖不准上路的局面,都显现出相关管理部门之间对“老年代步车”缺乏“合力”。

“老年代步车”暴露的问题,并非今日才有。其治本之策首先要尽快出台相关法规,使“老年代步车”的生产、销售、使用都有法可依,从源头上管住“老年代步车”的流向。再就是地方政府应尽快建立便利老年人出行的综合交通体系,完善配套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如此,方能从根本上解决老年人的出行难题。(记者 蔡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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