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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总计近万家市场主体依法合规信用修复 监管体现态度温度
来源:湖北日报作者:洞察网2021-12-28 17:41:42

自2020年起至今年11月底,襄阳市市场监管部门为1600户市场主体开展行政处罚信用修复,8000多户市场主体在积极履行年报补报或登记事项变更后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截至目前,全市总计近万家市场主体依法合规信用修复。

监管部门开展信用修复

一份调研报告显示,随着“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市场准入门槛大幅降低,加上襄阳市营业执照办理“秒批”系统上线,市场主体增长速度加快。截至目前,襄阳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60.1万户。

与此同时,市场主体的失信行为较以往增多,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年报公示;未在责令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或经市场监管部门公告提示后仍无法取得联系。

不可信用修复的情形,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文件中有规定,比如主观恶意明显、违法情节严重、多次违法失信等。

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信用修复,以上几种类型除行政处罚外,其他都对应“经营异常”。前者,有信用信息公示时限要求,公示期满,符合条件才可申请信用修复;后者,无时限要求,符合条件即申即修。

襄阳摘掉“失信”帽子的近万户市场主体中,涉及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的1600户,是市场监管、卫健委、生态环保、税务、人社等拥有行政处罚权限的20余家市级职能部门协同修复汇总的数据。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8000户,数量相对较多,这是因为经营异常名录是对企业公示信息和登记事项的监管,既有法定性,也有即时性,列入、移出滚动执行。

按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执行后,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诉,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护自身权益。查阅襄阳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处罚案件栏,今年共190余起案件公示。据了解,这些案件还没有被罚者提出申诉的情况。

多位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企业负责人表示,在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行政处罚头上的“紧箍”越来越紧,实际执法中,还没有遇到一线执法人员处罚不当。

监管体现态度、温度、速度

“杨总,信息显示你们经营异常,你看看是什么原因?”“因为疫情,填写时间有误。已经联系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调整好了吗?”“我问下……OK了。”

襄阳大云灯饰总经理杨云的微信里,保留着一段今年年初企业信用修复时和客户的聊天记录。从在微信上反馈问题到解决问题,首尾时间显示为当日11时28分、16时30分。这是企业20多年发展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遇到信用问题,回想市场监管部门的修复过程,杨云的感受就一个字——快。

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依托技术手段,企业与监管部门“零见面”即可快速实现信用修复,但也不能只看到速度。

从该市相关部门的调研来看,一些企业往往因为主客观原因,等到信用染上“污点”,已是迫在眉睫。本地一家企业参与竞标时才得知,因为行政处罚有了失信记录,直接被取消资格。

一家做铝合金门窗的企业换了地址,三年没有变更营业执照,账户被冻结,供应商无法转钱,到了连工资都发不出的地步。

“企业产生信用问题,大多都会吸取教训。但一旦进入信用修复申请流程,就不能‘看热闹’。”襄阳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林锐说,信用修复的目的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活力,绝不是简单的“洗白记录”和“退出惩戒”,有速度,更要有态度和温度。

以年报公示为例。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是市场主体填写企业年报的时限。为防止企业因疏忽大意等原因未按期填写,这段时间,襄阳的市场主体会接收到各种方式、分多轮发布的公告,该市1000多台公交车的显示屏也被纳入进来,循环滚动播送。

该市还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和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定期筛查研判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市场主体名单,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快递、上门走访等多种渠道推送信用修复提示信息。

在权责边界内施展好“拳脚”

在一家企业采访时,负责人讲述了这样一个细节:

职能部门在主动联系企业帮助其修复信用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没有了失信记录,但“信用中国”网站上还留有。工作人员在获悉企业诉求后,通过协同修复机制,解除了企业烦恼。

在国家层面,市场主体失信信息被依法公示的权威载体有多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是主要代表。今年8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中有这样的文字:当前,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修复制度不健全、信用修复难等问题愈发凸显。其中,就包括“与其他部门不协调等问题”。

在客观现实条件下,襄阳市有关部门依规建立信用修复结果跨部门互认。比如其他部门列入的失信信息,同级行政处罚部门出具同意信用修复的函,市场监管部门可“秒级”修复;市场监管部门完成的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名单同步推送至“信用中国”网站,发改委根据互通共享原则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修复。

今年6月,在省直部门支持下,湖北自贸区襄阳片区探索开展“异常痕迹一键清零”试点工作。和过去不同,信用修复后,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上不再保留有市场主体列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信用修复更深一层、更进一步。目前,此项试点工作已为5家符合修复条件的企业消除了“污点”。

几个月前,襄阳获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通报中明确,对包括该市在内的20个获督查激励的地方,将优先选择为信用修复等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试点地区。

数据显示,该市企业对信用监管、失信联合惩戒等相关制度的知晓度正不断提升,今年来,企业一般违法行为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超过30%。

短评

让信用修复激发更多正能量 □ 肖擎

市场主体出现信用问题,是否意味着要“一棍子打死”?答案是否定的。

企业有信用“污点”,不代表“一失全无”。协同发力、主动作为,降低企业信用修复成本,会让信用的警示作用更好发挥、激励效应更好释放。

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里,信用修复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中占据重要位置。尤其是随着“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深化,信用修复在失信主体依法依规退出惩戒上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保障功能。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其完整含义,不只包括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还包括激活“信用修复”,推动形成完善、成熟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各环节有效衔接运转,信用经济才有源头活水。

应当看到,信用修复有底线和高线之分。底线就是明规矩、守边界,区分违法失信不同情况,构建相应的修复条件、程序和方式,防止守门人消失或虚设、让“信用”之门任人随意进出。高线就是既为失信主体提供纠错的制度化渠道,更从深层次上助力推进诚信社会建设,让信用修复激发出更多正能量。

任何一项改革、一项工作不会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总是一个逐步完善、不断推进的过程。在这种条件下,一些地方探索方法和路径,积极推动协同修复。这也告诉我们,激活“信用修复”,还有作为空间。

[责任编辑:linlin]

标签: 湖北襄阳 市场主体 依法合规 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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