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中旬到12月底,保定市各级法院开展“集中执行百日攻坚”统一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级法院组织集中行动83次,达成和解协议案件420件,当事人自动履行案件330件,自动履行金额2168.54万元,共执结案件932件,执行到位金额2821.80万元。
据介绍,保定市中级法院和各基层法院分别成立了“集中执行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实施、督促落实,着力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顽瘴痼疾,加快执行案件收结案良性循环,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创新执行措施,彰显执行温度。分片包干,各基层法院采取由团队负责联系2至3个乡(镇、街道)或一定区域基层组织的模式开展执行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分散执行,强化执行意识,建立预警机制。执行案件超过3个月未执结的由执行局局长催办,超过5个月未执结的由院长督办,视情更换主办人。所有执行案件由院长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抽查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集中执行,对经院长督办仍未执结的案件,以及案情较为复杂、社会关注度高、执行难度大的案件和列入台账的案件,均纳入集中执行范围。集中执行各基层法院原则上每月自行组织不少于两次,市中级法院每月统一组织不少于一次。
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形成执行震慑。活动开展过程中,全市法院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因涉嫌构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和法院自媒体等方式予以公布,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信息,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为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保障。
强力打造“智慧执行”保定模式。通过继续开展“智慧执行”建设,全力打造“十个自动化+线下集约+政法协同+无纸化办案”的“智慧执行”保定模式,实现执行工作便捷化、信息化、智能化、节能化,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linlin]
河北保定“集中执行百日攻坚”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执行到位金额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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