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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东全面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工作 保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来源:海东日报作者:洞察网2022-02-21 10:30:40

2021年,我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工作,提升基层民政工作质量,更进一步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据了解,去年我市全面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工作,各县区按照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实施了一系列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工作。其中,互助土族自治县开展“党建+社会救助试点”,通过抓党建引领社会救助发展,促进了基层党建和社会救助深度融合;化隆回族自治县开展“异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试点”,建立起户籍地、居住地协作核查机制,总结推广赴外省务工人员在户籍地申办社会救助的经验做法;乐都区开展“设立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试点”,提升了基层民政服务保障能力;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点帮扶困难群众机制,全县科级干部每人联系一户特困对象,使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平安区建立“救急难”基金和快速响应机制,采取先行受理审批、发放,后补办手续的方式,有效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遭遇的突发性、急难性、临时性困难问题。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去年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切实扛起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责任,成立了海东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22个有关成员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市民政局制定印发了《海东市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主动发现机制、监测预警机制,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和专项救助需求,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

据介绍,今年市民政局将继续推动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工作,按照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原则,对部分偏僻的乡镇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指导,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确保全市救助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同时,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的作用,继续做好困难群众的排查工作,将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精神残疾人、支出型贫困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扩大低保覆盖面。全面完成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家庭认定工作,将符合低保的纳入低保、符合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家庭条件的纳入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家庭,其他人员列入监测范围。

[责任编辑:linlin]

标签: 社会救助 青海海东 改革创新 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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