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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完善职工医保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意见 降低普通门诊起付线
来源:福建卫生报作者:洞察网2022-03-11 11:13:54

日前,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我省已于3月起正式施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力度。

此次调整,降低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起付线,提高了报销比例和封顶线,门诊特殊病种管理更加规范。

各统筹区原则上按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和25%,分别确定年度起付线和封顶线。在职人员报销比例统一提高至7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统一提高至80%,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再提高10个百分点。

以福州市为例,职工医保门诊起付线由原来的1500元降低为800元,在职人员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75%(基层医疗机构8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80%(基层医疗机构90%),封顶线由原来的10000元提高到20000元。

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种类全省统一调整设定为29个。门诊特殊病种参照住院管理,起付线原则上按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左右确定,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高血压、糖尿病病种单列,限额均为60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参照职工医保住院待遇设定。

值得一提的是,参保人在医保定点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国家基本药物,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病种都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不计入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病种起付线累计)。

[责任编辑:linlin]

标签: 职工医保 共济保障机制 实施意见 门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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