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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石狮多举措依法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 强化社会治安管控
来源:石狮日报作者:洞察网2022-03-11 13:49:56

近段时间,石狮市公安局在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中,采取广泛发动群众宣传、强化社会治安管控、优化工作机制等多举措,依法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坚决消除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确保社会安全稳定。今年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71起。

据悉,石狮市公安局大力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常态机制,采取定点值守、流动巡查、公共视频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禁放管控工作。同时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体系,广泛发动各级网格员及社会力量,在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力量、重点看守、合力攻坚,在市区禁炮区域内开展地毯式巡查,重点加强对居民区、仓储区等人群密集和容易引发事故的区域进行巡逻。此外,社区民警通过发放宣传单、播放宣传片、悬挂宣传横幅,在小区、学校、沿街店铺等大力开展禁炮宣传,尽最大限度做到禁炮工作家喻户晓。

公安机关提醒,市民购买烟花爆竹应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店,选购时认准防伪标志,产品上应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中文燃放说明清楚,如是否有警示语、燃放方法(如何选择地点、时间、操作方法等,燃放过程中注意事项等)。

公安机关强调:严禁在禁止燃放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者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需要提醒的是我市的“禁炮”区域为:(一)北环路与福辉路交叉路口起→福辉路→福辉路与香江路十字路口→香江路→香江路、港口大道与学府路交叉路口→学府路→学府路、东港路与峡谷路交叉路口→峡谷路→峡谷路、石永二路与327县道交叉路口→327县道→327县道与326县道交叉路口→326县道→南环路(含南侧石狮辖区)→南环路与石金路交叉路口→石金路→石金路与同兴路交叉路口→同兴路→同兴路与外西环路交叉路口→外西环路→外西环路与狮城大道交叉路口→狮城大道→狮城大道、八七路与西环路交叉路口→西环路→北环路→北环路与福辉路交叉路口为止,所覆盖的封闭型区域;(二)世茂摩天城片区。

[责任编辑:linlin]

标签: 烟花爆竹 违法犯罪 福建石狮 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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